劳动者辞职可以说走就走吗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2-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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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来说,劳动者辞职提前三十天进行书面申请即可,但是在实践中劳动者真的能够说走就走,毫无顾忌的辞职吗?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如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单位为了培养劳动者的岗位素养进行了专业的培训支出并与劳动者签订了有关服务期的协议,如果培训结束后劳动者就提出离职。无疑对单位造成了损失,同时也违反了双方的合同约定。在具体案件的判决中法院也会综合考虑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的救济,兼顾诚实信用和公平的原则做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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